各區縣住建局、黃山風景區管委會規土處、黃山高新區管委會住建局、黃山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規建局、各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,根據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》(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8號),現就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制通知如下:
一、適用范圍
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建設工程可以實行告知承諾制:
1.辦公建筑單體地上建筑面積不大于3000平方米,丁戊類廠房和倉庫地上建筑面積不大于5000平方米;
2.地下、半地下建筑不超過一層且建筑面積不大于1000平方米;
3.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;
4.建筑內未設置化學或生物實驗室,未設置使用燃氣的公共廚房。
對改變建筑使用性質、改變建筑火災危險等級、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建設工程,不適用告知承諾制。
建設單位自愿采用告知承諾的方式申請消防驗收備案,也可以按照正常手續申請辦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。
二、適用條件
1.申請告知承諾的建設工程符合規劃、建設的法定要求;
2.申請項目的平面布置、安全疏散、防火分區、耐火等級、建筑構造、建筑結構、滅火救援設施、消防設施的設置、建筑電氣、消防給水、建筑保溫、通風和空氣調節等設計、施工應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;
3.選用的消防產品、建筑材料、裝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均應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。
三、所需材料
1.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表;
2.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書。
四、辦理流程
1.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,建設單位將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表》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書》通過工程審批系統,報住建主管部門進行備案。
2.住建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。申請材料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出具備案憑證,抽查比例為10%。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應當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。
3.建設工程未被確定為檢查對象的,建設單位應在取得消防驗收備案憑證之日起1個月內,將消防查驗報告、竣工圖紙等材料報住建主管部門。建設工程被確定為檢查對象的,住建主管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查,有關內容、流程、要求按照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》有關規定執行,建設單位應在檢查前提供消防查驗報告、竣工圖紙等材料。
五、懲戒與責任
違反有關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撤銷備案憑證,責令重新辦理消防驗收備案,抽查比例調整為100%,并作為不良行為納入信用管理,該建設單位不再適用于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。
1.故意拆分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建設工程,規避正常驗收或備案的;
2.告知承諾備案項目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嚴重不符的;
3.未能按時提供消防查驗報告、竣工圖紙等材料的;
4.經依法抽查不合格,不停止使用的;
因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備案憑證撤銷的,其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建設單位承擔。對第三方造成不良影響、損失的,由建設單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試行,試行期一年。國家法律法規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新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
黃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(市城市管理局)
2023年3月4日
關于實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制的通知_黃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(黃山市城市管理局) https://zjj.huangshan.gov.cn/ztzl/gcxfgl/9175459.html